永州市道教协会举行升旗仪式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晨曦微露,永州市道教协会的旗杆,五星红旗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冉冉升起,永州市道教协会理事会成员与信教群众,凝视国旗迎风飘扬。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10月1日,永州市道教协会会长陈天宝组织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及信教群众代表举行升国旗唱国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并专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此次活动展现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是永州市道教界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具体实践。
一、爱国传统:升旗仪式中的宗教中国化实践。
清晨的永州市道教协会,五星红旗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冉冉升起。
陈天宝会长与第三届理事会成员、信教群众代表,凝视国旗迎风飘扬,脸上洋溢着自豪与崇敬之情。
这面旗帜不仅代表着国家尊严,更承载着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情怀。
在全国范围内,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已有明确的法律支持。
202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
永州市道协的这场活动,正是对这一法律规定的积极响应。
升旗仪式结束后,陈天宝会长表示,在国庆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已成为永州市宗教界表达爱国情怀的重要方式,这一传统今后将继续保持和发扬。
二、政策学习:法治化道路上的宗教事务管理。
活动的第二环节,陈天宝组织全体与会人员专题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
这次学习紧密结合道教界实际情况,重点解读了与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相关的法律规定。
陈天宝强调,依法开展宗教事务是维护宗教和谐健康发展的基础。
他特别指出:《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一地方性法规为全省宗教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是全市道教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并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系统学习,大家对宗教事务法治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增强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三、时代责任: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永州实践
作为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具体践行,永州市道教协会近年来积极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径。在今年8月22日刚刚完成的市道协换届选举中,陈天宝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在换届会议上,与会嘉宾对市道协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新一届理事会“深化思想政治引领,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正是新一届理事会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行动。活动中,大家一致认为:宗教界应当主动担当时代赋予的责任,努力成为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
陈天宝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永州市道教协会将继续带领全市道教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政府分忧、为发展助力,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展现新担当。
新闻来源:永州市道教协会宣传办